教育部: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等计入工作量,纳入绩效管理
2020-02-14 17:2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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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教育部印发《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地各校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工作,对指导教师积极有效开展应对工作进行部署。
《通知》指出,要加强对教师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教师参加线下集中面授培训、集中职称评审、大型会议等集聚性活动。
《通知》强调,要及时掌握了解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困难,因地制宜对防疫一线人员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子女进行看护和教育,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各校要结合当地线上教学平台和各校实际,因地制宜组织教师开展在线教学,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,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,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、在线辅导答疑、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,纳入绩效管理。